(原創)雇用并虐待童工乃文明社會之恥


據2月25日國際線上訊息:2012年2月23日,河北涉縣,15歲男童小浩(化名)在白溝打工時遭受虐待,臀部、手部、眼睛等多處受傷。據網上微博透露,男童張某于去年7月23日到保定市白溝白三街一家拉桿箱廠打工。其間,該男童除每天遭受工作16個小時、經常吃不飽飯的非人折磨外,還多次受到老板、老板娘和其他工人的故意傷害,致使身體和精神遭受嚴重摧殘。微博中配發的圖片顯示,孩子腹部、臀部及雙腿外側多處有傷口、傷痕,臉部右額受傷、右眼浮腫,腹部兩道疤痕長達12厘米。河北省保定市白溝新城管委會23日向媒體通報稱,該管委會已對涉嫌無照經營、非法用工的該箱包廠黑龍江籍老板李淑敏進行立案偵查,同時嚴查使用童工現象。




不知道當地政府職能部門早前干什麼去了?硬要等到如此惡劣的案件被網路曝光才“立案偵查,同時嚴查使用童工現象”;眾所周知,雇用童工為國家法律所嚴厲禁止,也幾乎被全世界所有國家法律所明令禁止和打擊,可能說童工現象與現代文明社會格格不入。但我們不得不承認和面對的一個事實是,正是基于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均衡、存在著相對巨大的貧富不均,包括中國在內的諸多開發中國家一些貧困家庭為了生存而讓本應該處于學齡階段的未成年人過早的進入社會賺錢謀生,這種無奈的選擇,客觀上形成了一個畸形的童工市場;而一些黑心的資本家、企業主們出于降低人力成本榨取最大利益的需要,在明知法律嚴格禁止的情況下鋌而走險,暗地裏雇用童工,如果政府勞動監察部門在監管上不作為的話,這種有需求的勞動市場和監管不力的用工環境下,就很容易形成企業雇用童工的黑暗社會現象。所以我們并不難發現也經常見諸于媒體曝光出種種雇用童工已經成了并不稀奇的新聞。
童工當然是出于家庭的貧困而被迫謀生的求生模式,但象河北涉縣發生的這種有如黑暗中世紀一般的殘酷虐待童工事件,則實在讓人觸目驚心、憤恨不已。過去我們也知道常有偏遠貧困山區的孩子成群結隊甚至有組織有目的的奔赴沿海或城市打工謀生,用幼小單薄的身軀賺取微薄的收入以養家糊口,雖然被勞動部門查到后面臨遣返,但基本上他們的遭遇在生存、人性和法律的矛盾煩亂中令人同情,但誰又能忍心再去用暴力的模式虐待這些可憐的孩子呢?遺憾的是不擇手段追求利益最大化讓資本和資本家的嗜血本性在本案中顯露無遺,一天工作16小時、經常吃不飽飯、暴力虐待,當這些與一個15歲未成年童工聯系在一起時,殘酷的事實必然引起公眾的極度憤怒,21世紀的今天,竟然還會發生如此不堪的暴戾現象,簡直是人性之恥、法律之恥、文明社會之恥!
誰都有子女,企業主資本家當然也會有,難道面對這些僅僅因為貧困而放棄學業出賣勞力求生的孩子時,那些虐待他們的人就沒有哪怕一絲惻隱之心?過去我們也看到有所謂的黑磚窯之類到處欺騙甚至綁架智障人士成為奴工,今天甚至還看到新聞報導說哈爾濱黑作坊持刀強拉無家可歸人員和農民工等路人當奴工,每天派專人看管,如果想逃走或不干活,將遭到電警棍毒打。無不都令人觸目驚心,包括這起野蠻虐待童工的現象,其實一方面是黑心企業主的肆無忌憚之兇惡,另一方面也說明了一些地方政府監管的缺位,不作為甚至是玩忽職守,某種程度說在雇用童工的處罰上往往輕描淡寫,并不能真正從法律、從刑罰的高度震懾犯罪,并不能讓違法成本來遏制這種丑惡社會現象漫延。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不僅僅是因為貧富不均帶來的貧困形成的童工市場,也不僅僅是因為那些嗜血成性的企業主,政府如何加大勞動監察和嚴厲執法的大環境建設,或許更能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所以誰才更應該反思,一目了然。
當然從長遠來看,如何解決貧困、縮小貧富差距,如何真正使社會財富的分配從制度的層面趨于公平合理,是解決童工問題的根本;我們有未成年保護法,也有義務教育法,還有嚴禁雇用童工的勞動法,但似乎并不能解決童工問題,甚至在21世紀的今天、在一個號稱法律社會、文明社會、和諧社會的中國還會出現殘酷虐待童工的現象,這讓人情何以堪?讓每一個做父母的人情何以堪?讓文明社會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