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的好處,誰得了?

【原創】住房公積金何時能夠雪中送炭

文/云之舞



東方早報7月30日報道近日出爐的山東2006年度審計報告顯示,中國網通山東省分公司職工月人均繳存住房公積金6389元,而濟南一家普通企業職工月人均繳存只有11元。政府為幫助普通職工解決住房難題而制定的政策,成了少數高收入單位為職工牟取福利的工具。

我無意評論不同企業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數額差異。但卻從中印證了世界銀行關于中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結論——“中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主要是使收入較高的家庭受益,他們只是城鎮人口的一小部分”。

世界銀行去年年底發布的當年第三季度《中國經濟季報》說,只有45%的住房公積金被用來發放住房貸款,而且只有17%的繳費者獲得了公積金貸款。中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主要使少數收入較高的家庭受益。

國家審計署6月27日發布對4個直轄市和41個大中城市的住房公積金進行了審計調查。審計報告指出,中高收入群體從公積金中受益更大,而低收入群體的居住條件卻沒有因此改善。32個城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和公積金提取情況顯示,2005年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44.9%發放給了排在繳存額前20%的高收入人員,排在繳存額后20%的低收入人員僅得到3.7%的貸款。

由此可以看出,我國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存在著不公平。公積金制度規定,職工和單位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原則上不高于12%。也就是說,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門檻條件是繳存人必須是城鎮企業的職工,它將大部分非正規就業或失業的中低收入者排除在外。即使是城鎮企業的職工,如果所在企業經濟效益不佳,無力支付配套資金,也不可能完全享受住房公積金待遇。住房公積金的放貸,也要求購房者首先支付購房首付。但對于低收入家庭,也許窮其一生也積攢不夠首付款。因此,政府制定住房公積金的初衷——用住房保障制度和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體現對廣大中低收入家庭的關照,解決普通職工的住房難題就成了一紙空文。中低收入家庭購買自己的住房似乎就成了水中月,鏡中花。

我不是經濟學家,無法從更深的層次上提出建議和意見。但我以為,政府應當深入到基層仔細了解、研究問題的癥結,掌控中低收入家庭的需求。專家、學者、官員在制定政策的時候不要再閉門造車,坐而論道。把給高收入階層“錦上添花”,切實轉變成為給中低收入階層“雪中送炭”。到那個時候,百姓會為你們鼓與呼。

2007-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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淚眼無語,細雨連綿千萬縷。

紛繁心絮,

黃花向誰許。

燈火闌珊,只是心落雨。

情亂處,

愿斷流云,

魂歸來時路。



本貼于 2007-07-31 10:11:51 被【反面看書】修改【回復 yu.huangshi 】: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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