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大學教授的非正常死亡:從被毆打傷害致死到“被猝死”

事件回顧
在2011年9月30日,陳教授驅車回家過程中,在停車過程中遭遇陌生人毆打,兇手并且叫囂“見一次打一次”。在毆打過程中,陳老師說“我是教授,我不跟你們打”。兇手持續毆打將近40分鐘,直到警方到達現場,兇手才被制止。


陳教授事發監控畫面
事件結果
警察到達現場后,陳老師憑借頑強的意志堅持自己開車到梅園新村派出所,在車上數次對師母說頭暈,到派出所后口噴鮮血,不省人事。但是死亡醫學見證死亡原因為“顱腦外傷"。而法醫鑒定中心的結論卻是“心源性猝死”!
打人者15歲的小孩在12小時之內就被警方放出,沒有案底,理由是未滿16周歲。而其父親在7日內也被放出,原因是取保候審。


顱腦外傷

心源性猝死
40多天后,死者家屬接到了法醫學尸體檢驗鑒定結論通知書。陳教授的妻子邵女士表示,這份通知書上面只有一句話,“陳志明系在潛在性心臟病變的基礎上,因糾紛引起的精神心理等因素誘發心臟停搏致心源性猝死”。這個結果讓死者家屬無法接受,陳教授每年都會進行健康檢查,并沒有一次發現心臟病變跡象。潛在性,這話說得太模糊了。他頭上這麼多傷,在法醫鑒定上卻只字未提。難道也不是致死的原因?

死亡鑒定結論通知書事件發生至此,案件的認定、尸檢報告的結論是荒唐的,嫌疑人取保候審是荒謬的。那麼到底是何人能有如此本事,敢當眾打人,并且在警方壓制期間獲得取保候審,被放出?家屬曾多次申請調看完整的尸檢報告,但多次被拒絕。面對這麼多的疑點,打人兇手背后的權勢背景會是什麼樣子的呢?背后是否會有黑手在幕后進行造作?這些我們不得而知。案件從過程到結論都在變的模糊,究竟是什麼樣的一只看不見的手,在模糊這一切呢?死者家屬求告無門,孤兒寡母的無奈無力無助。對此,我們和家屬都希望有關部門對此有一個合理的解釋說辭。還陳教授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