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9月30日,陳教授驅車回家過程中,在停車過程中遭遇陌生人毆打,兇手并且叫囂“見一次打一次”。在毆打過程中,陳老師說“我是教授,我不跟你們打”。兇手持續毆打將近40分鐘,直到警方到達現場,兇手才被制止。
陳教授事發監控畫面
事件結果
警察到達現場后,陳老師憑借頑強的意志堅持自己開車到梅園新村派出所,在車上數次對師母說頭暈,到派出所后口噴鮮血,不省人事。但是死亡醫學見證死亡原因為“顱腦外傷"。而法醫鑒定中心的結論卻是“心源性猝死”!
打人者15歲的小孩在12小時之內就被警方放出,沒有案底,理由是未滿16周歲。而其父親在7日內也被放出,原因是取保候審。
顱腦外傷
40多天后,死者家屬接到了法醫學尸體檢驗鑒定結論通知書。陳教授的妻子邵女士表示,這份通知書上面只有一句話,“陳志明系在潛在性心臟病變的基礎上,因糾紛引起的精神心理等因素誘發心臟停搏致心源性猝死”。這個結果讓死者家屬無法接受,陳教授每年都會進行健康檢查,并沒有一次發現心臟病變跡象。潛在性,這話說得太模糊了。他頭上這麼多傷,在法醫鑒定上卻只字未提。難道也不是致死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