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家鑫死刑已過八個月,2月8日,張顯及張妙家人前往藥家鑫父親住處索要20萬贈款,并發生肢體上的沖突,這件事網路上引起了極大的反響。據媒體報道:藥慶衛代理人馬延明稱此前藥慶衛贈款曾被退回,現無義務再給,張妙父親表示,此前退回因藥家意圖求輕判,現需錢為張母治病,故此索要。
眾所周知,藥家鑫犯故意殺人罪(殺死被害人張妙)被判處死刑,剝奪公權終身,已于2011年6月7日上午已被執行死刑。并處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45498.5元。
去年五月份,藥家鑫父親給過張妙家屬20萬,說是藥家鑫臨刑前心愿,以作養老之用。而張家則把藥慶衛郵寄給退了回去,認為20萬有條件的,意圖求得對藥家鑫的從輕判處。
張妙家族能否拿回20萬元,當然輿論不作數,給不給得看藥家鑫家屬精神上的表現。
張妙家屬時隔八月重新索要20萬是否有點臉皮厚了?索要是法律許可的范圍,要是勒索就麻煩了。如果藥家鑫死刑體現法律的公正,那麼張家再次索要證明人品不端,偏缺社會誠信,世界上有多少贈予可以重來?索要當然不是你想要就能要!
作者認為張妙家屬原先對法律的藐視,藥的死自有法律公正判決,而張妙家屬內心渴望輿論這把雙刃劍,抱著對社會風氣的對比與照影,代理人張顯在微博上不經證實發出藥家鑫“富二代”,“官二代”,多套住房等等詆毀之詞,誘導網路輿論,暗藏惻隱之心,博取公眾同情,雖后被藥衛慶以張顯名譽侵權提起訴訟,要求張顯媒體公開道歉,但賠償精神損失藥衛慶只提一元。
藥家鑫死刑前,張妙家屬拒絕藥家20萬引起了不少網友心情上共鳴,認為張家雖出身貧寒,拒絕賠償,堅決血債血還,活得鐵骨錚錚,引得多方支援。張妙死后,據說網友的捐贈達到90萬,那麼?90萬給張妙母親看病還不夠嗎?所以從索要的邏輯上特別的不存心。
記得馬加爵死刑附帶民事賠償因家境貧困,無力支付賠償金,受害家屬不得不放棄,藥家鑫家屬的20萬出于法律以外的人道,按法律判決的民事賠償支付足夠,法律什麼判就什麼解決。當初,張妙家屬從骨氣裏表態20萬鈔票上沾滿藥家鑫的鮮血,覺得臟,另一面急速退還的原因藥家在趁機圖利,現在想要回20萬,抱著不拿白不拿的心態,做法使人特別厭惡。
藥家鑫死刑后其父母需要安定。事情總有個了結之時,張妙家屬無休止的糾纏,已經超出了常人心理承受的范圍,驗證了藥家鑫活著時說的“農村人難纏”,被張家注解了腳本,難怪網友的輿論風向改變。
20萬是“法外情”。藥家可以給,可以不給。張家可以要,可以不要。這次輿論再怎麼導向,法律不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