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兩歲多的小女孩,被發現溺亡在自家的注滿水的洗衣機裏,旁邊還擺放著留有小腳印的板凳。警方現場勘查發現,女孩確系溺水身亡的,但是被人推進洗衣機裏的。兇手到底是誰?為什麼要謀殺一個僅僅兩歲的小女孩?
兩年前,一個向姓女子戀上了一個男子,可落花有意流水無情,為留住男子的心,女子便懷了小孩。小孩出生時,女子尚未達到法定年齡。女子的付出并沒有贏回男子的愛,相反地,男子很少過問母女倆的生活。無奈之下,女子和男子分了手,獨自帶著孩子。2010年,向菊媽媽為給向菊一個溫暖的家,經人介紹和認識了王某,同年10月,就和王某結了婚。此時,向菊1歲。成家后的王某生活的動力足,借錢在大足區智鳳鎮茅裏堡村修起了新房。2011年底時,向菊有了弟弟。新房修好后,王某添置了一些簡單的家用電器和家具,其中,有一臺洗衣機。向菊媽媽覺得這個家終于像樣了,雖然欠了些錢,但并沒有太擔心,她想只要小兩口努力,再難的日子挺一挺就過去了。
但今年1月12日,向菊媽媽遭受重創她的寶貝女兒在洗衣機中溺亡了。女兒就這樣走了!向菊媽媽雖想好好安葬女兒,但為節省開支,她還是忍痛向丈夫提議,女兒尚未成年,按照習俗喪事可從簡或不辦,但丈夫未置可否,還告訴一個令向菊媽媽吃驚的訊息他幾天才給女兒買了保險。那女兒的溺亡能得到保險賠償嗎?王某向保險公司打電話詢問情況。保險公司理賠員告訴王某,他們立即展開理賠前的相關工作,但根據條款,王某必須出具由員警機關出具的意外死亡的證明才能得到賠付。“我女兒在玩耍時,不小心掉進洗衣機裏淹死了,請你們快來調查,開個證明。”王某拿起電話向大足警方報了警。
警方立即到現場調查。經刑偵技術民警和辦案民警調查,洗衣機旁板凳上還有女童留下腳印和指紋,向菊的死因確系溺水,且未見任何明顯外傷。果不其然,向菊是王某推進洗衣機的。在警方的詢問下,王某交代了謀殺向菊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