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都是當官的面相,牛!
2月7日大河網(鄭州):據新疆媒體報道,因上海靜安大火被免職的原靜安區區長張仁良日前出任新疆喀什地委副書記。另據媒體報道,同被免職的原靜安區副區長徐孫慶日前出任上海申江兩岸開發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靜安區一棟居民樓發生大火,造成58人死亡。
好嘛,原來免職就是免責!
由此看來,造成58人死亡震驚全國的上海大火,與這兩位官員沒有什麼關系了,可以免責了,于是就復出了!類似的復出多得是,或者干脆就沒有被撤職的,都是先免職繼而復出!這就是——免職就是免責!
于是,一個新的邏輯便在一片唏噓聲中誕生了——免職等于免責,免責等于勉勵,勉勵等于再接再勵,再接再厲等于換個地方繼續磨礪!這對于負有重大責任事故的領導而言,無疑是最為公平的。所以這樣說,就是領導原本就不該對此負責,免職免錯了,就得平反昭雪“官復原職”!于是,“免職”一詞也讓當時被免職的領導心裏很寬慰,但卻讓公眾心理很受傷!
公眾誤解了“免職”一詞的真正含義,總是認為“免職”就是“撤職”,撤職就是問責的結果,這個結果就是把烏紗帽“一擼到底”!現在公眾該清醒了,免職原來就是免責!
不過,有的公眾還是糊涂——這場大火不是有人被法辦了嗎?難道領導就……是的,領導就是領導,被法辦的是領導嗎,那只是一般工人,習慣的稱謂叫“臨時工”!糊涂的人忘記了一句話——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領導是大夫,被法辦的是庶人,明白了嗎?
可是,個別公眾還是稀裏糊涂,他們認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不該有這樣反差太大的結局!但是,你還是錯了,錯在你不理解在新的情勢下,“免職等于免責”是比法律更具力度的法則!這回你該明白了吧?
明白了,免職原來就是免責!
徐孫慶也是不倒翁,牛,真牛逼!頂——免職就是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