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物_是_人_非”說:“既然家屬報警,那麼受害者家屬就是信任你們,把案件交給你們處理了,難道還要家屬承擔嗎?”網民“C人公司”說:“治安是不是政府負責的?抓拿兇手繳回贖金這才是應該做的!”網民“老水兵008”則認為:“先救人,再抓綁匪,是警方應盡責任,最后應把贖金還給百姓。”署名“張凡”的作者則發表評論文章《警方破了綁架案因何遭質疑》提出疑問:警方如何先于被綁架兒童父母知曉綁匪電話?警方不公開破案過程和救贖金使用想隱瞞什麼?他在評論中認為,金溪警方的做法之所以被質疑,在于他們做事缺乏透明度且不愿意接受民眾監督,在于他們辦案不力讓民眾利益受到極大損害,沒有震懾住壞人,也沒有做到讓民眾滿意。
金溪縣員警局的回應有點欲蓋彌彰,如果沒有那些質疑的聲音,不知會是怎樣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