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向深淵的腳步怎就踏不到“絆馬索”?
誰觸犯了法律受到應有的制裁不存在任何爭議,畢竟法律是無情的。因受賄3901萬余元、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玩忽職守、濫用職權,造成國家損失2.8億多元,原南昌市委常委、南昌縣委書記湯成奇近日被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數罪并罰,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公權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案分別判處張曉華、羅輝、許國文及湯成奇的妻子熊麗舜死緩、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