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雪旲
國家取消農業稅后,遼寧省鞍山市臺安縣一直有人反映還在收取承包費,而縣裏和鄉鎮的官一再不愿承認。然而,今年2月,被他們當做政績宣傳的一個事,給他們漏了底。《鞍山日報》報道,臺安縣6名村黨組織書記跨村任職,實現了選準一人,轉化一村,發展一方。西佛鎮幸福村黨組織書記田相斌上任后,從個別承包戶少交承包費多承包土地的問題入手,確定了以補交承包費或收回承包權將土地重新對外發包解決土地分配不公的方案,共盤活資金200多萬元。
由臺安縣當好事宣傳的村書記跨村任職這事上看,臺安縣的農民確實不繳納農業稅了,可卻還在繳納著承包費。而以收回承包權要挾,更是違反了農民承包經營土地30年不變的政策。 免除農業稅,本來一件天大的德政,從根本上斬斷了加重農民負擔的手。可在臺安,農民名義上不繳納農業稅了,卻為什麼非得還繳納承包費呢?這,就是政治改革跟不上經濟改革,即上層建筑的發展跟不上經濟基礎的發展的緣故了。說穿了,讓農民養活的官們還很多,總變著法地以為人民服務的名義整農民。 一個村有村書記,這是一項制度。但是,也向來,村書記的戶口都在本村,并生活在本村。如果人離開了本村,特別是到城裏去生活,就沒了資格當村書記。像著名的華西村,富得流了油,卻老書記、新書記都在村裏與村民不差感情,所以華新村的黨員和村民都支援他們當村書記。臺安縣把村書記跨村任職,盡管他們本來黨員,但是一“跨村”,就出了戶口不合的問題。這樣的跨村任職,其實并不是什麼好經驗,而不過就是想更好管理農民,把官隨意調動的一個擴大而已。調官,甚至連依《憲法》選舉產生的鄉長、鎮長也不到屆就給亂調,已經成了一個中國特色。
當然,調官也不是不好,可以避免一個官在一個地方或部門干久了形成裙帶關系。不過,對村官也調來調去,在腐敗未徹底鏟除的前提下,也增加了“賣官”的機會。
臺安縣委書記陳守義,家在鞍山,有專車,但是不該以為自己就是被調的官,并自己也經常調部委辦局和鄉鎮的官,就可對村官調來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