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村民伸張正義的下場!
雖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老百姓不可依法制止違法建設!換言之,村民不僅沒有資格伸張正義,相反還要因此而獲罪!請看——
5月3日,河南鞏義杜甫路辦事處常莊村的2名村民在制止非法建筑施工時被警察強行拘留。家屬稱派出所抓人后就給村民帶上了腳鏈,警方至今也未給任何法律手續。派出所稱被拘留者“擾亂了單位生產秩序”,而國土局則確定涉事施工的道路沒有合法手續。
既然是非法建筑施工,國土局等相關部門為什麼坐視不管,不依法制止與處理?此其一。
其二,警察怎麼就不問青紅皂白,憑什麼拘留伸張正義之村民,而且不出具任何法律手續?“擾亂了單位生產秩序”,這就是拘留制止非法建筑施工的罪過與證據嗎?這就是說,良民制止強盜打劫,警察說你“良民擾亂了強盜正常的工作秩序”,必須把良民拘留起來,否則,強盜的打劫生產就不能正常進行下去呢?
如此混亂的邏輯與現實,讓村民與國人以及法律情何以堪啊?
筆者真不明白,該村民到底是有功還是有罪?國土局與警察誰的做法與說法在理?總不能各說各理,兩廂都有理吧?沒理的,該當何罪,受何處罰?
最讓筆者不能理解的則是,警察的政治貭素為什麼這樣的底下?或者說根本就不是貭素的問題,而是“胡作非為”,簡直是“翻手為云覆手為雨”,甚至是我行我素“畫地為牢”!說你有罪都用不著“莫須有”,把罪名張冠李戴就行了,這還有王法嗎?
也許警察是在替他人給村民點顏色看,你“不接受”我就讓你難受——“別人插枝,樹苗又小又稠,一畝地賠償10多萬元,我家嚴格按經濟林標準種的桃樹,都七八年了,將近兩畝才賠4萬多,我不接受,這也犯法嗎?”(村民妻子語)
村民得罪了“他人”,又來制止非法施工,于是,一個電話過去就來了一幫警察,于是就……
筆者認為,村民之所作所為都是正義的,為什麼反而獲罪?無非是他遇上了“強盜”——秀才遇上兵,有理都說不通,何況遇上了“強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