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0年5月10日夜間,山東省威海市文登開發區政府將我農場房屋.院墻.樹木及生活用品等全部推倒毀滅證據,在沒有任何賠償的情況下,文登政府隨心所欲用暴力壓制百姓,使百姓無路可走順從政府,百姓不患貧,最患不公平。
要求文登開發區政府盡快給予合理的經濟賠償,不要搞旁門左道的事情,求真務實.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處理此事,實事求是為何不能公布于眾?為何不許百姓向各級寫信或走訪?沒有公證就沒有和平,難道政府做錯了事就不糾正了嗎?不要欺上壓下顛倒是非、、、
一、強行推倒農場直接財產損失清單
1 液化氣罐3個計450元
2 液化氣灶1個計150元
3 澳柯瑪熱水器1個2750元
4 彩電18英寸1800元
5 、DVD1臺580元
6 、電視接收臺一個300元
7 、沙發2個600元
8、雙人木床2個、生活用品、寫字臺、電視柜等、飯柜等計3000元
9、塑膠雞蛋箱60個每個30元計1800元
10、大袋子1300個,每個1.20元計1560元
11、 5米長木桿150根每根65元計9750元
12、4米長木桿167根,每根25元計4175元
13、紅瓦片3000片,0.45元計1350元
14、紅磚15000塊,每塊0.30元計4500元
15、200公斤磅1個200元
16、角鋼、螺紋鋼、照明線及動力線總計15000元
17、1000公斤磅1個1200元
18、門、窗、紅磚、紅瓦、脊瓦、梁總計10000元
19、2003年種植23棵樹,每棵100元總計2300元
20、小推車 鐵2個300元
21、石棉瓦120片,每片6.5計780元
22、剪嘴機設備1臺380元
23、縫紉機1臺200元
24、縫包機1臺350元
25、8個鐵爐,每個120元計960元
二未測量部分
1、少賠1口井深12米直徑1.5米計2040元
2、大鐵門2扇,長5米高3米計3800元
3、照明電用料:鋁線150斤,每斤26元計3900元
4、電線桿3根,每根長5米計1000元
5、挖坑7個,寬1.5米深1.5米,每坑工時費100元計700元
6、石頭坑寬1.5,米,長1.5米,高1.5米計1840元
7、夾線板、支架、拉線、瓷瓶等1500元
8、電表1個100元
9、牛房、水塔、前排瓦房、用電線2卷,每卷長100米價258元,計516元
10、雞舍4條主線4卷價258元計1032元
11、燈口拉線140個,每個2米線總長為280米,單價1.5元計420元
12、安裝工時費2個人按10天算每人每天60元計1200元
13、雞舍燈口140個,每個3元,燈泡140個每個3元計840元
14、牛舍燈口15個,燈泡15個每個3元計90元
15、雞舍水塔、上水管20米長,每米10元計200元
16、水塔水泵1個400元
17、前排瓦房水管30米,每米10元計300元
18、機井、水泵、機井管、水管600元
19、房前石子40立方計2000元
20、水塔地下通路70米長,寬50公分,深1米,工時費300元
21、水塔地下通路80米長,每米10元計800元
22、3米木桿 850根 每根15元=12750元
23、青苗2.5畝x1000元=2500元
24、地下通路(水泥管)6米長x30元=180元
三、2003年7月1日承包土地為20年,截止2009年5月底止還有14年未到期的承包契約按每年收入10萬元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