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英看守所寫作:嘗試描述殘酷現實—比革命先烈你還是幸福多了!感謝警方!

吳英看守所寫作:嘗試描述殘酷現實

2012-02-18 02:56:34 來源:東方網 有1440人參與手機看新聞轉發到微博( 0)

核心提示:2011年,出于對死刑判決難以改判的預期,吳英在看守所開始寫第三本書《曾經心痛,我的2011》,嘗試描寫現實的殘酷。媒體稱,長達5年的在押中,她曾吞下半瓶工業膠水自殺未遂。


圖片為一審宣判時的吳英(資料圖)

吳英在看守所度過了第5個春節,她的父親吳永正做了個夢:“覺得女兒有難,急著讓律師去會見檢視,卻被法院拒絕。”他半夜驚醒,心有余悸。

吳英的羈押生活停留在手寫材料和律師的記憶力。5年漫長洗禮,她曾在身邊人的改判中重建信心,也曾吞下半瓶工業膠水自盡;希望與失望交替出現,洗去稚嫩,逐漸撫平了波動的情緒。

一切變化凝聚在日與夜裏,只有吳英清楚其間掙扎。

重建信心,越發較真

獄中吳英始終重視對外界信息的蒐集,她對政法系統的調整、變化尤為關心。

2010年5月20日,吳英29歲生日,恰逢中央政法委第13次全體會議暨司法體制改革第5次專題匯報會在北京召開,會議強調,“死刑案件人命關天,必須實行最嚴格的辦案標準,必須實行最嚴格的辦案責任制,真正做到不錯不漏、不枉不縱”,吳英在《新聞聯播》裏看到后,當即一一記下。

真正“直接改變我(吳英)對中國法律看法”的,則是室友覃金梅。

覃來自湖南,被捕前在金華打工。2008年,她“拔刀相助”感情受挫的老鄉,造成一死三傷,被一審判處死刑,成了吳英在39號監室的室友。覃只有國小文化,就請求吳英幫忙寫申訴材料。當時她的狀況與眼下的吳英相似——二審,高院維持死刑原判,只待最高院的死刑復核程式。

2009年12月,當覃收到最高院的發回重申決定書,正在隔壁38號監室的吳英立即申請調回39號監室。

一天,管教把吳英叫去談心,勉勵她調整心態。按照吳英的記錄,管教說,“金梅都改判了,你一定會改判的,你的案子和她的不一樣。她的案子,我想鐵定沒用的,現在都改判了。”

這段有關抗訴的記錄出現在吳英2010年寫的檢舉材料中,覃獲改判令她重建了信心,也令她愈發對自己的案件較真。

看守所裏的異類

戴著腳鐐過活的死刑犯吳英迎來了她的“學習高峰期”。

在看守所裏,她詳細研究了刑法、刑事訴訟法、監獄法和相關實施細則,堅持看法律、管理類的書學習。剩下的時間主要交給了寫作。2010年3、5、7月,她三次委托律師把數萬字手寫材料帶出看守所,提交給浙江省高院。

這些材料裏,一部分回憶、梳理了她所經手的每一筆借款及還款的金額、用途、全憑記憶整理;另一部分則是對看守所工作人員部分職務行為的檢舉。

學習法律令吳英有了審視過往和當下的新角度,她頻繁對一些似乎司空見慣的事提出抗告,儼然成了看守所裏的“異類”。

吳英回憶,2008年9月的一天,晚上10點,自己正在38號監室休息,隔壁39號抬出去個病人,緊接著,監室裏的人一個個都被叫去問話,回來時都很緊張,后來才聽說“是晚上剛進來的‘新兵’心臟病忽發死掉了、心臟起搏器壞掉了”。

“現在我對照法條一看,怎麼會發生這種事情呢?按理看守所當時收押犯人的時候就應該進行健康檢查,如果看守所按照程式辦事和收押人,當時就不應該把那位人收押進來。真的想不通也想不明白,看守所居然可以無責任,”吳英在2010年寫道,“現在的我真的替自己的生命擔心,會不會哪一天我也會忽然死在看守所?”

她承認,后來的解剖證實,犯人屬自然死亡,且自從2010年4月上面要求規范刑事案件辦案程式后,每一位進入看守所的女性在押人員都接受全面身體檢查,“這是我入所3年多來從未看到過的現象,也是具體辦案程式逐步規范的表現”;但為了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她還是決定檢舉看守所未按照程式辦案。

此后,針對自己提交的材料被延遲上交,、室友中暑未獲救治等情況,吳英多次成為在押犯人中站出來批評的那一個,并把意識全都寫成了控告材料上交。

最激烈的沖突出現在2010年6月29日。當天上午,有相關單位前來提審吳英,這次她感到格外高興——一方面,“有機會出去呼吸一下新鮮空氣”,另一方面,也說明自己的檢舉得到了重視——中午回到監室時,“由于心情很好我還特別多吃了幾口飯。”

然而,她隨即發現,自己的筆電可能被人動過。據吳英自述,自從檢舉材料此前被翻看過后,“凡是對自己有用的材料原件和資料我都隨身攜帶”。提審突然,吳英沒帶走兩本筆電,但留下“機關”,“我在筆電上都做了記號,用頭發絲纏繞好。”

本上扯斷的頭發絲,令吳英“心裏發慌”,——“檢舉的事本來就是要保密的,我不愿意讓別人知道的太多,就通過所領導遞交材料到檢察機關,我怕萬一泄密出去會對自己的家人不利。”

想到家人的安危,“越想越覺得沒意思”,“拿起一瓶平時所裏讓我們粘口罩的膠水,一口氣喝下大半瓶。”

事后撰寫控告材料時,吳英這樣總結自己的心情,“我知道我的生命之門,需要公檢法當中任何一環的道德良知為我開啟,可為什麼管教您不愿為我開啟這道綠色生命之門?”

三本小說的演變

2011年4月,二審庭審。吳永正看著被告席上扎著馬尾、戴著眼鏡、神情平靜的吳英,一審時的逞強、憤怒似已銷聲匿跡。

對于吳永正來說,這是僅有的能見到女兒的機會。此前,律師會見雖不受阻礙,但所談大多僅限案情,能帶出來的一般也只是與案件有關的材料。

事實上,除了撰寫這些為自己申辯的材料,吳英還先后寫了至少3本帶有自傳性質的書。頭一本是自傳小說,叫《黑天鵝》,只有律師張雁峰看過——16開的小本子,寫了滿滿一本,足有二百多頁——吳英還特意加上了封皮,裝訂像樣。

與陳述事實的申訴材料不同,在小說裏,吳英用文學語言回顧了自己30年傳奇人生的起伏跌宕。

2011年5月,二審庭審剛結束,對未來滿懷憧憬的吳英寫起了第二本書,名為《我的未來不是夢》,規劃出獄后的生活。

“那段時間她心情很好,對二審很樂觀。因為浙江省高院的法官工作很認真,專門去了東陽調查她經營本色集團的情況,我們和她父親都看到了希望,這些信息和情緒也傳遞給了她。”張雁峰解釋。

幾個月后,這種樂觀情緒逐漸散去,吳英在漫長的等待中又重新面對無奈甚至恐懼。8月,她停止了第二本書的寫作,放下那已寫就的10萬字,開始寫第三本書《曾經心痛,我的2011》,嘗試描寫現實的殘酷。

這些書吳永正都不曾得見,他和其他親友收到,是數十張明信片,上邊密密麻麻寫滿她的心情。吳英不止一次勸父親少抽煙,少喝酒,也會囑咐家人“再幫我送幾雙橡膠手套,冬天水冷了”,或要幾張家人的照片、大頭貼。

她在一張明信片上寫到:“過幾天又是中秋佳節,這是我在這度過的第三個中秋節,心裏的酸苦只有自己知道,別人是無法體會到的。”

張雁峰最后一次見到吳英,是在二審宣判前一個月,等到2012年1月初再去時,已被法院拒絕,稱要請示領導。

宣判次日,張雁峰、楊照東兩位辯護律師再次請求會見吳英,仍舊被要求請示領導。浙江省高院方面表示,二審已判完,應該找最高院;后者亦未給出許可。“一般來說,復核階段只要拿著所函和委托書都能見的,吳英這個案子特殊,要找誰批準會見還是個問題。”張雁峰說。

(本文來源:東方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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