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縣委書記“近兩年無縣長”,不孤獨

作者:雪旲

開“兩會”,一年一次,其中一個重要議程就是審議《政府工作報告》。但是,遼寧省大洼縣,2010年底召開的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和2011年底召開的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作《政府工作報告》的卻均是縣委副書記、副縣長孫洪軍,而不是縣長。

大洼縣由副縣長作《政府工作報告》,不由縣長作《政府工作報告》,原因是根本沒有縣長。2010年10月,大洼縣委副書記、縣長孫占和被任命為縣委書記。之后,政府這邊的工作,由副縣長們干了起來。縣委副書記、副縣長孫洪軍,主持縣政府全面工作;排在孫洪軍后面的是,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張煥慶,副縣長王冬梅,副縣長丁喜慶,副縣長崔建,副縣長曲巖,副縣級調研員王連才。

一個縣設縣長,自古以來就是制度。如今,黨領導人民依法治國,人大代表依據憲法選舉產生縣長。如果不到屆,上面想調整一下,人民也能夠理解和表示支援,到人大開會時再正式選為縣長也照樣不違憲。可是,歷經2010、2011轉眼到了2012,又開過兩次人大會議了,卻仍沒有選出一個縣長,而還是由副縣長們繼續干,究竟算是怎樣的一種中國特色呢?

一個縣沒有縣長,絕對不是差人的問題。如果說沒人愿意當縣長或沒人適合當縣長,顯然說不過去。退一步,即便沒人適合當縣長甚至沒人愿意當縣長,也上邊該給派個縣長,先代后選。

縣人大,五年一屆。大洼縣這屆人大一年一次的大會,也開夠數了。由此看來,大洼人民想看到一個正式的縣長,非得等到換屆,即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了。

無縣長,就沒有人依《憲法》分掌行政大權。反過來,也更加突出了縣委書記,使干部們更緊密地圍著縣委書記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