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愛情歌曲咋就成了靡靡之音呢?


據國際線上3月11日報道,全國政協委員譚晶稱,2011年歌曲排行榜前200首歌曲,愛情歌曲占93%,公益、勵志歌曲占7%,弘揚愛國主義精神的歌曲一首都沒有。上榜的愛情歌曲大部分無病呻吟、蒼白空洞,甚至鼓吹買賣式愛情。譚晶建議強化文化部門引導,擠壓庸俗、低俗、媚俗歌曲的生存空間。


這就奇怪了,在信息高度發達的現代社會,早已不是那個閉關自守的年代,一個基于聽眾下載量統計出來的歌曲排行榜,就因為愛情歌曲占到了93%,竟惹得譚晶委員感慨萬端,并在二會上斥責為無病呻吟的“靡靡之音”,那麼譚委員是否要認真的向那些音樂聽眾或者公眾們解釋一下什麼是所謂的“靡靡之音”呢?如果沒有一個權威的標準,那又怎麼讓以年輕人為主的流行歌曲聽眾群來自我界定要聽什麼歌呢?
譚委員的夢囈不禁讓我們回想起了上世紀80年代初剛剛改革開放的時候,畢竟那時人們也才剛剛接觸到種種流行音樂或者說流行唱法的國內外歌曲,同樣因為主管部門幾乎難以遏制的出現了一邊倒的傾向,于是乎不僅僅鄧麗君的愛情歌曲被納入了靡靡之音受到打擊,甚至連李谷一老師唱的《鄉戀》等歌曲也被某些文化官員所質疑和批判,那個時代出現的質疑和批判可不象今天的狀況,基層單位硬是采取了文革式的手段,先進行動員,然而鼓勵揭發,再進行收繳,聽個鄧麗君的歌也可能受到嚴厲的批評教育甚至寫檢討,產可謂不嚴厲。但結果呢,根本就擋不住這股潮流,并最終通過春晚開始走向公眾視野,走進千家萬戶。時至今日,聽什麼歌、唱什麼歌,完全基于個人的愛好,似乎也從來沒有誰要站出來強迫大家同唱一類歌,這本身就很搞笑。
反對“三俗”歌曲這本沒有錯,但反三俗,并不意味著將歌曲排行榜中93%的愛情歌曲都極端的歸罪于所謂的“靡靡之音”,甚至上綱上線進行政治化描述,請問譚委員,愛情歌曲有錯嗎?所謂“弘揚愛國主義精神的歌曲”沒有上榜,并非那些音樂網站沒有這些歌曲,也并非音像商店沒有這類歌曲的音像制品賣,你怎麼能說因為熱歌排行榜上弘揚愛國主義精神的歌曲一首都沒有,就斷定那些愛情歌曲都是“靡靡之音”呢?絕大多數民歌也是歌頌人類愛情為主題的,你能說民歌也是靡靡之音嗎?或者說愛情歌曲就成了你所謂的“無病呻吟、蒼白空洞”嗎?試問譚委員,大家都被強迫唱所謂的愛國主義歌曲,就意味著唱這些歌的人就一定會愛國嗎?那些貪官污吏很多都曾經向黨旗宣誓,最后不也違背了自己的諾言嗎?何況唱幾道革命歌曲。
猜想這位譚委員平時也只唱些粉飾太平的所謂“愛國主義”歌曲,因為她是吃公家飯的,生活優裕、旱澇保收,唱幾個破歌還能升到什麼大校、將軍之類的級別,現在發現自己唱的歌曲除了一些節慶晚會或慰問演出外,也沒有什麼市場,所以看到歌曲排行榜上反映的情況,當然相當的郁悶和不爽。她一定在想,如果采取強制措施限制那些愛情歌曲之“靡靡之音”,讓全中國人民都只能聽她們唱的幾首愛國歌曲,豈不快哉。所以她才會提出議案,“要強化對媒體指導監督的針對性、時效性,發揮文化行政部門、社會團體,以及具有權威影響力的文化實體在歌曲創作、評選和推廣等方面的領導引導作用,通過組織重大創作活動、重要聲樂比賽及重大音樂節的創意策劃、宣傳推廣活動,擠壓庸俗、低俗、媚俗歌曲的生存空間,積極營造良好的文化氛圍及音樂創作環境,引領和促進青少年歌曲的持續健康發展。”
殊不知在一個現代文明社會,因為人民民眾需求的多元,更需要一個多元的文化,一個正常的公民社會,應當倡導對文化的包容,這才是豐富多彩的文化生活,畢竟一個社會,人們的文化需求千差萬別,有人喜歡交響樂、古典歌曲等陽春白雪,也會有人喜歡國劇越劇等古早曲藝,自然也會有有喜歡愛情歌曲、流行音樂,甚至有點俗的“下裏巴人”,你譚委員有什麼資格要求別人“高雅”起來呢?這樣并不能襯托出你的參政議政水準,反而是刻意針對當前民眾對“三俗”文化泛濫的不滿來進行炒作和自我標榜,讓人覺得有點嘩眾取寵。
事實上很多愛國歌曲同樣深受廣大人民民眾喜愛,也廣為流傳,但沒有上熱歌排行榜,并不意味著民眾就不喜歡或者不愛唱,只是所謂的排行榜,只是發年輕人為聽眾群為主,以他們日常生活中追逐時尚的選擇有著密切的關系,你總不能讓他們天天聽著、哼著愛國歌曲上課上班,走在路上、坐在車上也哼哧著所謂的“愛國歌曲”吧?不就是唱個歌嘛,動輒習慣性的上綱上線,拿個雞毛當令箭,只會貽笑大方。倒是如果哪一天網站的音樂排行榜上93%都是譚委員嘴裏的愛國主義歌曲,那猜想這個社會又瘋了。